连三府〔2017〕15号
关于印发《三水瑶族乡集中整治“两非”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机关单位:
现将《三水瑶族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连州市三水瑶族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3日
连州市三水瑶族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共印10份)
三水瑶族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市、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会议精神,决定于2017年3月~5月在全乡开展集中整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时间
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
二、专项行动范围和治理内容
(一)范围:三水瑶族乡所辖范围内的卫生院、村级卫生站、个体诊所、私营药店以及其他非法从事行医的机构或个人。
(二)治理的内容
1、使用B超等仪器以及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2、个体诊所、非法行医机构和个人鉴定胎儿性别、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和使用药物为孕妇终止妊娠的;
3、组织、介绍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
4、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
5、符合法定条件14周以上的妇女,擅自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
6、其他支持、参与、协助施行“两非”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三、主要目标
摸清本乡开设孕产手术的卫生医疗机构或经营药品的商店销售涉及终止妊娠的违禁药品,突破胎儿性别鉴定监管难等难点问题,建立和完善使用B超仪器使用管理制度机制。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家计生委 卫生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力查处和曝光一批“两非”案例,完善和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大力宣传“两非”违法观念,营造整治“两非”的浓厚舆论氛围,健全和巩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任务
在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开展全乡范围内的打击“两非”治理活动,通过清理清查,逐一登记,重点检查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审批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的流通和使用制度、B超的准入使用管理制度和孕产期访视服务制度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对检查不合格单位,要加大日常督查力度,确保相关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借助报纸、电台、电视台的人口计生专栏,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两非”违法观念,倡导社会性别平等。采取宣传栏、宣传画、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两非”专项行动,提高其知晓度。广泛宣传“两非”举报电话、信箱及奖励标准,力争做到人人皆知,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及时曝光典型“两非”案例,通报有关机构和人员受处罚情况,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治理“两非”的高压态势,产生震慑威力。
五、活动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的时间为2017年3月至2017年3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2017年3月上旬)。制定、下发全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村委会、机关单位要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启动专项行动。
(二)治理阶段(2017年3月15日-5月24日)。集中力量查处“两非”案件,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对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相关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6月上旬)。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和上报,总结有益的做法和经验,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巩固专项治理成效。
六、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部门配合。
2、周密部署,认真组织。
3、突出重点,抓出成效。
4、以人为本、依法行政。
七、应对措施
在调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市计生局和乡领导汇报或向乡计生办证中心反馈信息,对政策外生育或怀孕的对象要坚决处理和制止,未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要督促落实避孕措施或补救措施,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查处违法生育等情况。